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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在2006年新春伊始高调推出《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不仅吸引了业界及众多媒体的目光,更向市场传达了保监会力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化的决心。 凑巧的是,阳光财险在05年成立之初就有了三名独立董事,这与指导意见的要求不谋而合。董事长兼总裁张维功说,作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的核心,董事会建设一直是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的重点。阳光财险的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是一个非常有效、非常精干的决策机构。三名独立董事分别是投资方面、治理结构和财税方面的专家。股东董事均在股东单位担任高管职务,并兼任中国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等较高社会职务。公司合理的董事会成员结构,对于促进科学决策和规范治理具有重要作用,这种优势已经在公司的重大决策中逐渐体现出来。 正如张维功所说,阳光财险将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将进一步加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建设和强化专业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实现阳光财险的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推进保险行业又快又好地发展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