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险结构重组中国保险业控股(集团)增至八家
新闻来源:经济日报 2007.4.11 第10版 作者:江帆 责任编辑:王一丁 点击:
获批成立一年有余且专注于财产险业务的阳光财产保险公司,近日获批组建控股公司,并筹建寿险公司。阳光将因此成为中国保险业第八家控股(集团)公司。而前七家公司,均是由成立15年以上的老公司改制而来,其中有5家是从国有独资企业基础上改制形成,另两家则是应金融市场整顿要求产、寿险分业经营时组建的。 近年来,随着金融业的发展,保险业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控股(集团)公司,应该说,适合条件的金融保险公司设立控股(集团)公司,对公司、股东、客户都是一个多赢的选择。 从公司角度,设立控股(集团)公司可以保证不同业务线的协同优势:各子公司分业经营,规避了不同业务线的风险相互传递,适应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在控股(集团)层面上,可充分发挥资源配置、风险管理以及客户信息资源共享等的综合经营优势,便于推进金融创新。从股东角度,可以集中资源进行投资,使股东能够享受同一品牌多样化投资的规模收益。从客户角度,控股(集团)可提供同一品牌下的多种金融产品,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通过交叉销售,给消费者增加消费便利,比如投保人可在寿险营销员处同时购买到产险的产品等。 据了解,此次阳光财险组建控股(集团)公司,将以原有股东增资为基础,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起设立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将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阳光人寿保险公司,形成集团公司的基本架构。 阳光财险组建控股公司的想法由来已久,早在2004公司筹备期间,即在当时的《招股说明书》中明确提出“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和中国保监会的监管政策,适时申请设立专业的寿险子公司和投资子公司,努力将公司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国际有影响的金融保险服务集团。”根据阳光财险最初的战略规划,要用三年左右时间,着力打造中国最优秀的、最具成长能力的新兴保险公司。在此期间,基本完成分支机构的铺设,尽早申报和设立寿险公司、中介公司,建立和扩大在保险市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用7年-10年左右的时间,打造中国最好的保险公司。在此期间,公司将完成组建保险集团及实现公司上市工作,并最终要把公司打造成国际一流的金融保险集团。 现在看来,阳光的战略目标正在一步步实现。到目前,阳光的全国机构网络已基本建成,省级分公司25家,员工人数已近4000人。2006年底,保费收入为17.5亿元,今年第一季度,阳光的保费收入已超过9亿元。在35家财产险公司中排名前1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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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6-19 10:36: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