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集团绝对控股阳光财险
新闻来源:文化品牌部 作者: 责任编辑:王一丁 点击:
阳光财险股权转让获保监会批复 中石化等六公司增持阳光保险集团股份
阳光保险集团绝对控股阳光财险
中国保监会24日公布批复称,已于日前同意中石化等公司将所持有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5亿股股份转让给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保监会批复,同意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铝业公司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将其各自所持有的阳光财险2亿股股份转让给阳光保险集团公司。同时同意北京长安金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阳光财险5000万股股份转让给阳光保险集团公司。
转让后,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阳光财险公司10.5亿股股份,占阳光财险公司总股本的95.45%,阳光保险集团绝对控股阳光财险。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等公司不再直接持有阳光财险公司股份,改为增持阳光保险集团股份。至此阳光保险集团已成为同时拥有产、寿综合平台的保险业六大集团之一。
据业内有关专家介绍,集团公司高比例控股专业子公司,有利于开展综合经营、实现集约化管理,从而体现集团化发展优势。本次中石化集团等股东直接持有阳光保险集团公司股份、阳光保险集团公司绝对控股阳光财险的股权关系理顺,对于阳光保险的集团化运作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集团公司高比例持股子公司股权是目前保险公司集团化发展的一种趋势,目前已经上市的保险集团公司均高比例绝对控股子公司。如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平安产险99.06%的股份和平安人寿99%的股份;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太保产险97.83%的股份和太保寿险的98.14%的股份。中国人保集团在中国人保寿险公司开业之初持有该公司51%的股份,目前亦增持至81%。 阳光保险的发展历程是以2005年7月28日阳光财产保险成立为标志。公司在成立后23个月开始实现盈利,2006年保费收入17.5亿元,2007年保费收入41.53亿元,连续两年刷新新设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历史纪录。两年多来,阳光保险累计解决就业1.5万人,上缴税收近4亿元,2007年集团实现盈利0.96亿元,总资产增长15倍,达到160亿。 从近日举行的“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名暨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7年12月17日,由阳光保险控股公司发起的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2008年1月23日,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08-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