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险与深圳发展银行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
新闻来源:银行保险部 作者:李琼 责任编辑:王一丁 点击:

近日,阳光财险与深圳发展银行签署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这是继工、农、建、招商、华夏、光大等银行之后,我司签订全面业务合作的第七家全国性商业银行。 据了解,阳光财险已开业省级机构达29家,三四级机构600余家,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密集服务网络和营销平台。深圳发展银行经过17年的成长,由最初的6家农村信用社,成长为现在18个经济中心城市拥有200多家分支机构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已基本覆盖华东、华北、西南、华南等地。 签约后,阳光财险与深圳发展银行将整合双方的品牌、渠道、客户、产品等资源,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力求建立多元化、深层次和全方位的业务合作体系,实现银保业务融合的创新与突破。
发布时间:2007-11-2 18:4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