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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规则】
投保对象:16—64周岁的在职人员。
对于单位整体风险情况较好,且超年龄的投保人数占比在5%以下的团体,65-69周岁的被保险人可以上浮动三个职业类别进行加费处理,且保额不宜过高,最高保额以不超过10万为限,对于超过70岁的被保险人原则上不同意承保意外险,建议承保交通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一、 意外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
二、 意外残疾保险金: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比例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细内容请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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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9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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