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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


【投保规则】
1、投保对象: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无固定职业者(包括家庭妇女、待业人员、离退休人员、下岗员工)、残疾人不得投保本险种
2、 保险金额限制:
①、每件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日额为对应意外伤害基本保额的万分之一,最低30元,所有意外伤害津贴日额保险的累计日额最高为100元;
②、从事第五类以上职业者(含第五类职业)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日额累计最高不得超过50 元。
【保险责任】
每次住院天数,超过三天的,从第四天起,每份保险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约定的日额*天数(每次住院的给付天数不超过90天,且对同一被保险人的累计给付天数以365天为限)。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细内容请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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