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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賀我司獲首批經營“交強險”業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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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保监会发布公告,公布10家首批获得 “交强险”经营业务资格的中资财险公司。阳光财险名列其中。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条例》规定,只有中资保险公司可以从事“交强险”业务,据了解,目前已开业的21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已全部向中国保监会提出了“交强险”资格申请。
按照《条例》规定:“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交强险”业务资格核准工作完成后,予以信息公示。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交强险”经营资格的核准,只是“交强险”正式开展前的一小步。而各家财险公司已就前期工作备战多时。能够首批获准经营“交强险”业务的资格,也充分反映了公司实力。
發佈時間:2006-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