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規則】 1、投保對象:18-65周歲。 ①、被保險人人數應占其單位在職人員人數的75%以上且不少於8人。 ②、行業統一承保、行業代理專案可採取本險種的方式承保。 ③、非以上範圍的項目須採用《陽光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條款承保。 2、投保保額限制:被保險人的最高保額不得超過20萬元。 【保險責任】 一、意外身故保險金:身故保險金=保險金額 二、意外殘疾保險金:殘疾保險金=保險金額*比例 被保險人持有效客票踏入乘坐的飛機艙門,在飛機內因飛機墜落、起火、爆炸或與其他物體碰撞導致身故的保險金額為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的2倍; 被保險人因執行公務或公職行為而在非工作期間遭受故意侵害導致身故、殘疾的保險金額為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的2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