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建築工程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投保規則】投保對象:凡在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從事管理和作業並與施工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均可作為被保險人,以團體為單位,由所在施工企業或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的團體作為投保人,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險。【保險責任】一、意外身故保險金:身故保險金=保險金額二、意外殘疾保險金:殘疾保險金=保險金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