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回饋廣大市民的支持與厚愛,陽光財險深圳市分公司攜手深圳金融聯共同推出:“陽光人生”綜合保障計畫,該計畫為深圳金融聯以及深圳市各大銀行的尊貴客戶提供為期一年、累計保額高達115萬的意外及疾病保障,真正滿足客戶的保障需求。
您問我答 :
問:深圳金融聯是什麼機構?
答:深圳金融聯是負責深圳國有銀行結算的國家金融單位。
問:怎樣辦理本保險?
答:由於本計畫是針對金融聯優質客戶內部推廣,因此只有金融聯通知到的優質客戶才能享有本優惠計畫,且只要被通知到的客戶同意投保,陽光財險將在三天內將保單送達;
問:深圳金融聯的聯繫電話?
答:深圳金融聯為本產品設置了專線:(0755)965599-3,傳真:(0755)83163899。
產品特點 :
投保簡便,不需體檢,一個電話即可投保;
繳費安全,通過銀行自動轉賬;
保障範圍廣泛,為尊貴客戶提供全球、二十四小時的保障;
保障責任全面,不僅涵蓋常見的意外及意外醫療保障,還包含疾病住院補貼責任;
保障額度高,累計保險金額超過115萬;
不僅保障本人,還可免費為父母提供一份老人骨折保險或為子女提供一份意外傷害保險。
“陽光人生”綜合保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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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障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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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內容 |
保險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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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害身故傷殘保險金 |
RMB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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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意外身故傷殘保險金 |
RMB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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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燒燙傷保險金 |
RMB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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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害醫療費用保險金 |
RMB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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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疾病住院補貼保險金 |
RMB100.00/日 |
| 贈送部分(限選一款) |
| 子女意外傷害保障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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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傷害身故傷殘保險金 |
RMB20000.00 |
| 意外傷害醫療費用保險金 |
RMB5000.00 |
| 老人骨折保險□ |
RMB10000.00 |
| 備註: 1、每一被保險人限購一份; 2、本保險不設免賠,意外醫療用藥標準參照本地社保基本用藥目錄; 3、意外傷害醫療費用保險擴展港、澳、台及中國境外地區賠付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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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簡介 :
一、 被保險人
凡年滿16周歲至65周歲(含16周歲及65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勞動的人,均可以作為本保險的被保險人。但以下人員除外:
採石業工人、採礦業工人、潛水工作人員、爆破工作人員、採掘業、硫酸鹽酸硝酸等有毒物品製造者、火藥爆竹製造及處理人、戰地記者、特技演員、武術指導、動物園馴獸師、高空雜技、飛車、飛人演員、電力高壓電工程設施人員、防暴員警、特種兵(傘兵、水中爆破兵、化學兵、負有佈雷爆破任務之工兵)、空中或海上服役軍人
二、 保險責任
(一) 意外傷害身故傷殘保險金
1、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身故的,本公司按其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保險責任終止;
2、殘疾保險金: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造成本合同所附“殘疾程度與給付比例表”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該表所列比例乘以其保險金額給付“意外殘疾保險金”。
(二) 意外傷害醫療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在縣區級(含)以上或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進行門診或住院治療,本公司就其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實際支出的合理醫療費用超過人民幣100元部分按100%的比例給付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
(三) 意外、疾病住院補貼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90日內因該事故進行住院治療或在保單生效30天后(續保不再設30天的觀察期),被保險人因疾病經醫院診斷必須住院治療,本公司從被保險人每次住院的第四天開始按住院天數給付住院津貼,即:每次疾病住院津貼保險金給付天數=實際住院天數-3天;每一保險年度內對同一被保險人一次或多次累計給付“住院津貼”天數以90日為限。
(四) 意外燒燙傷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造成本附加合同所附“三度燒燙傷與給付比例表”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表中所列給付比例乘以保險單中列明的保險金額給付燒燙傷保險金。
(五) 交通意外保險金 被保險人作為乘客自踏入乘坐的交通工具入口,在交通工具內因交通事故導致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1、被保險人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上所載的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2、被保險人因遭受交通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金。本保險中所指交通工具僅限民航班機。
條款適用: 本保險適用條款為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光意外傷害保險條款》、《陽光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條款》、《陽光住院安心保險條款》及《陽光關愛老人骨折醫療保險條款》,未盡事宜,以條款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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