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建築工程一切險 承保建築工程中保險財產在列明的工地範圍內,因保險單除外責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直接物質損壞或滅失,保險公司按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除外責任例如:設計錯誤引起的損失和費用;非外力引起機械或電氣裝置的本身損失,或施工用機具、設備、機械裝置失靈造成的本身損失;維修保養或正常檢修的費用等。 該險種還可以承保:因發生與保險單所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內及鄰近區域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公路、橋樑、電站、港口、賓館、住宅等工業建築、民用建築的土木建築工程項目均可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 ②安裝工程一切險 與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保險責任相同,但主要承保的是安裝工程占主體的工程。 |